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,推进排污许可审查审批与证后监管执法相衔接,逐步确立排污可证“一证式”监管模式,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排污可证专项执法行动,成立6个专项检查小组(1个技术指导组、5个现场核查组),赴辖区各片区进行交叉互检。
截至7月29日,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,现场核查排污许可证企业101家,对要求限期整改的5家企业开展后督察,严厉打击无证排污、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,进一步规范落实排污许可证制。
在检查过程中,各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,逐一核实排污染防治设施安装、污染物排放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等情况,并对排污许可制度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宣贯,促使“持证排污、按证排污”的法律要求深入人心,营造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,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,同时对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,就环保管理工作要求进行细致讲解,并现场指导解答疑难问题。
通过此次专项检查,推动“放管服”改革在排污许可制度的具体落实,为今后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积累了丰富经验。下一步,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证后执法工作力度,加强排污许可工作宣传,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,坚决做到“持证排污,按证排污”,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。